法人的财产是指 公司设立时由股东投资及公司成立后在经营过程中形成的财产的总和。这一定义体现了法人财产的两个主要来源:
股东投资:
公司成立之初,股东通过出资将财产投入公司,这些财产成为公司法人财产的初始部分。
经营过程中形成的财产:
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通过盈利、接受赠与等方式不断积累财产,这些财产同样属于法人财产。
法人财产与公司股东的财产是相分离的。企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为限对外承担债务,这意味着公司的债务最终由公司的法人财产来承担,而股东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此外,法人财产权是指法人所拥有的财产权,主要包括接受投资、进行经营以及经营结果由投资人承受的权利。这种权利是有限授权性质的,即法人财产权是投资人授予的权利,未授出的权利仍归投资人所有。
综上所述,法人财产是公司法人在法律上拥有并可以支配的财产,它来源于股东的投资和公司的经营收益,并用于承担公司的债务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