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针对残疾人的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残疾人申请低保的新变化
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人员和重病患者可以单独申请低保,不再审查其他家庭成员的收入情况。
生活用水和用气费用减免
农村非低保残疾人家庭每月可以享受一定数额的生活用水费和用气费用的减免。
符合条件的城市残疾人也可以享受类似的减免政策,具体减免数额因地区不同而有所差异。
采暖费用减免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每年可以享受一定数额的采暖费用减免,特别是在北方寒冷地区,这项政策尤为重要。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以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对于既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人护理补贴条件的残疾老年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护理补贴。
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养老服务补贴、高龄津贴条件的残疾老年人可以叠加享受。
残疾人就医费用减免
具有聊城市常住户口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残疾人,可享受残疾人就医费用减免优惠政策,包括免收挂号费、诊查费、急诊观察床位费等。
残疾乘客在商业航班上的权益保护
航空公司需对负责协助残疾乘客及处理轮椅的工作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并规定了在轮椅被损坏或错放时航空公司必须采取的补救措施。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达不到1.5%比例的,应当缴纳残保金。
残疾人税收优惠政策
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病残津贴
从2025年1月1日开始,因生病或意外导致残疾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参保人员,可以申请按月领取病残津贴,具体发放标准根据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和是否提前退休等因素确定。
这些政策旨在提高残疾人的生活质量,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权益,并促进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建议各地残疾人及其家庭详细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