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拦执法的处罚根据情节轻重,可以分别受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
对拒不执行紧急状态决定、命令和阻碍执行公务的行为,有以下几种情形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上述规定从重处罚。
建议
执法人员应当确保安全,在遵循安全原则、克制原则、优势原则和适度原则的基础上,采取合法措施应对阻碍执法的行为。
收集证据,利用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全程录像固定证据,为后续处理提供依据。
及时通知公安机关,对于拒不停止阻碍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确保处罚措施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