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可以报销的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这包括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医疗费用,以及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
住院伙食补助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异地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生活护理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
工伤职工根据伤残等级可以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至四级伤残职工还可以按月领取伤残津贴。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职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劳动能力鉴定费:
劳动能力鉴定所需的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停工留薪期工资: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
这些费用中,大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而用人单位需承担的部分包括工伤职工治疗期间的工资福利、伤残津贴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建议在处理工伤报销事宜时,详细咨询当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了解具体政策和标准,以确保合法合规地享受应有的工伤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