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噪音的鉴定应该由 环保部门负责。具体来说,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则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如果您遇到了噪音问题,可以先联系当地的环保部门或城管执法部门,说明噪音问题并提出鉴定申请。环保部门或城管执法部门会安排相关人员前往现场进行噪音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治理。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类型的噪音污染可能由不同部门管理。例如,室内装修、高音喇叭等噪音污染归公安机关管理,社会生活噪音如空调、餐饮等由城管负责,工业噪音则属环保局监管,交通噪声则由交通委处理。因此,在具体操作时,建议您先了解噪音来源,然后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部门进行投诉或申请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