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所需的手续有所不同。以下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详细手续:
协议离婚手续
证件准备
双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离婚协议书,需双方共同签署,载明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及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同底色,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申请与审核
双方携带上述证件和离婚协议书,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无误后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领证
冷静期结束后,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相关证件和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员审查通过后,颁发离婚证。
诉讼离婚手续
起诉状
原告需撰写民事诉状,详细阐述离婚原因、诉求及双方基本情况,诉状需打印并手写签名。
提起诉讼
将诉状及相关证据提交至被告住所地所在的基层法院进行立案。
立案与缴费
法院立案庭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通知原告缴费。
法院审理
法院安排开庭审理,最终根据法院的判决结果来解除婚姻关系。
其他注意事项
协议离婚需要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且整个过程需要两次前往民政局,第一次申请,第二次领取离婚证。
诉讼离婚无需对方同意,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程序解决,且可以全国异地办理,无需经历30天的冷静期。
以上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详细手续,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或法院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