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7-10 14:03:00
近日,安图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通过承办法官的协调,双方当事人各退一步,握手言和,对合同款履行期限及利息计算方式达成一致,并以调解方式结案。
2019年,尹某、刘某从白某处承揽工程。工程结束后,白某陆续支付了部分合同款,仍拖欠33万元未给付,并向尹某出具欠款证明。到期后,白某仍未支付,尹某、刘某诉至法院,要求白某给付案涉合同款及利息。
承办法官了解到,尹某、刘某与白某实为多年好友,白某对该笔款项予以认可,同意全部给付,但因资金周转不畅无法一次性结清,便对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帮助白某拟定还款计划。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尹某、刘某放弃利息,白某承诺于2025年8月30日之前支付剩余合同款。
此案的妥善解决,既保护了债权人尹某、刘某的权益,又考虑到白某的实际情况,消解了原告、被告之间的对立关系,有利于双方今后继续保持商业合作。
通讯员:冷静
初审:张波
复审:付新宇
终审:谢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