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18 09:12:00
根据《渭源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细则》(渭政办发〔2021〕121号),经我局初审,乡(镇)、各部门联审,拟对18户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限7日。
拟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名单
公示期间,个人或单位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人、来电等方式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情况,如经查证属实,将取消被举报人公租房保障资格。
举报电话: 0932-4132187
渭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17日
南通: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140万元/户
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多措并举打好秸秆禁烧攻坚战
厦门市翔安区司法局新店司法所:“一排二析三改” 整治社区矫正安全隐患
英国利物浦市中心汽车冲撞人群已致27伤,事发时数千球迷正庆祝球队夺冠
一国宣布:退休年龄提高至70岁!
特朗普释放重磅消息:正认真考虑让房利美、房地美重新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