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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涉企审判执行,以司法温度护航市场活力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28 15:46:00    

以精细化司法裁量,降低司法对经济的“误伤率”,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看得见的司法护航。

据新京报报道,4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坚持严格公正司法规范涉企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各类产权主体的诉讼地位和法律适用一视同仁,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的行为一律依法惩治。对于涉企案件,要在严格依法审判基础上,综合考虑案件具体情况,从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角度出发,依法作出恰当处理。

比如,此次《通知》要求,依法规范适用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和失信惩戒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善用“活封活扣”措施,对于能“活封”的财产,尽量不进行“死封”,使查封财产能够物尽其用。

从审判业务视角观察,这份《通知》是通过典型案例积累形成的制度性总结。从司法与社会的互动审视,《通知》也是对过往实践中地方保护主义、趋利性执法等痼疾的精准回应。而社会普遍寄望,该司法文件能以司法之力为市场主体和营商环境注入一剂“法治强心针”。

当前,中国经济正处于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期,市场主体对法治化、确定性、可预期营商环境的需求愈发迫切。过去十余年间,法院系统通过一系列从司法个案到典型案例的探索,为此次《通知》的出台积累了实践经验。

例如,2023年山东某化工公司技术秘密侵权案中,面对跨省执行难题,最高人民法院通过提级管辖、协调多方资源,引导企业以支付技术许可使用费代替强制拆除设备,既保护了知识产权,又避免了数千名工人失业。这种“双赢思维”,直接影响此次《通知》中“善意第三方保护规则”的适用,明确对已支付合理对价的涉案财物受让人不得追缴,保障市场交易稳定性。

司法实践中长期存在的“身份歧视”问题,也在此次《通知》中得到了系统性纠偏。平等原则,不是一时一地一案一阶段的临时性要求,而是从诉讼地位到法律适用,再到权利救济全方位全流程的一视同仁。针对经济纠纷刑事化的治理难题,《通知》将比例原则引入审判执行全流程。

在2023年湖北老河口大通物流公司案中,法院在确认企业存在违法行为后,并未机械追究刑事责任,而是联合检察机关启动合规整改,最终对责任人免予刑事处罚。类似“纠错容错”机制在此次《通知》中体现为“四重区分标准”,明确对违法违规但不构成犯罪的行为应依法宣告无罪或建议撤诉。

在破解地方保护主义方面,此次《通知》构建的“管辖规制—程序控制—责任追溯”机制,与近年来的跨区域司法协作实践一脉相承。同时,《通知》提出“跨区域执法标准衔接机制”,通过典型案例发布、司法建议书等形式推动裁判尺度统一。

信用惩戒机制的精细化改革,则是司法文明程度提升的缩影。此次《通知》提出的“失信与失能”区分原则,在2023年山东东营鹏豪地产执行案中已有生动诠释。

面对烂尾楼困局,法院没有简单拍卖资产,而是引入第三方续建,最终1472套房产竣工交付,近500件关联案件一揽子解决。这种“放水养鱼”的执行智慧,如今被固化为“活封活扣”操作规程,对能继续创造价值的财产尽量采取灵活保全措施。

此外,《通知》的深层价值还在于重构法治与市场的共生关系。传统查封措施常导致企业因资产冻结陷入“休克式停摆”,而“活封活扣”允许企业继续使用设备生产,维持“造血能力”。从“一扣了之”到“活封活扣”,这一改革亦突破“债权绝对优先”的传统思维,引入比例原则平衡多方利益,以司法温度护航市场活力。

在具体个案中,既保障债权人权益,又为企业保留“回血”空间,更能展现司法裁量的精细化。社会效应层面,“活封活扣”推动信用惩戒从“一棍子打死”转向“修复再生”,降低司法对经济的“误伤率”,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看得见的司法护航。

总之,司法执行的功能,本就不应是单纯的利益裁断者,也可以是社会关系的修复者、市场秩序的塑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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