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证鉴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文书鉴定:
运用文件检验学的原理和技术,对文书的笔迹、印章、印文、文书的制作及工具、文书形成时间等问题进行鉴定。
痕迹鉴定:
运用痕迹学的原理和技术,对有关人体、物体形成痕迹的同一性及分离痕迹与原整体相关性等问题进行鉴定。
微量鉴定:
运用物理学、化学和仪器分析等方法,通过对有关物质材料的成分及其结构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对检材的种类、检材和嫌疑样本的同类性和同一性进行鉴定。
法医物证鉴定:
包括亲缘关系鉴定、个体识别、DNA检验等,主要用于个人识别和亲子鉴定,如交通事故案中对驾驶员或受害者的认定、失踪或遇难人员的同一认定、刑事案件中对犯罪嫌疑人的同一认定等。
这些鉴定类别在司法实践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有助于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