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一级党委组织部:
负责公务员身份的公职人员以及事业编制管理岗位八级以上人员的调动权限。
县一级人社局(原劳动局):
负责事业编制的一般干部职工、工人身份的合同制、固定工的调动权限。
企业单位:
工人的人事调动权限在企业单位,需经过单位审批和劳动局。
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可以调动,包括跨省调动,但需要找到接收单位,并且调动申请需要由省市分管人事的副市长或市长签字。
组织人事部门:
无论是行政编制还是事业编制人员的调动,都需要经过组织人事部门的核准。
编委会:
对于事业编制人员的调动,编委会具有最终决定权,需要编委会研究同意。
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及其他政府机构:
这些机构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可以调动其员工档案。
建议在具体操作时,还需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具体单位的内部规定,以确保调动过程的合法性和顺畅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