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买卖过户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证明房屋的产权归属。
买卖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证明买卖双方的身份和户籍信息。
房屋买卖合同:
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土地使用证:
证明房屋所在土地的使用权。
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如结婚证、离婚证等,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单位购买私房或非住宅转移的资格证明、委托书等文件:
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夫妻一方缺席的委托书及公证书:
若夫妻一方不能亲自到场,需提供委托书及公证书。
单身证明文件:
单身购房者需前往市民政局获取。
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申请人填写,提交给房地产管理部门。
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
证明不动产权属的合法来源和登记原因。
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详细标注房屋的面积与布局。
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说明房屋交易中可能涉及的利害关系。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已设定抵押权的房屋,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若房屋已设定抵押,需提供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生效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若房屋涉及法院强制转移,需提供相关法院文件。
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若非买卖双方亲自办理,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
缴税办证所需材料:
包括买卖双方的身份证明、卖方的不动产权证原件、房屋买卖合同等。
建议买卖双方在前往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前,先致电详询所需材料,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