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总额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所获得的全部收入,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1. 主营业务收入:企业在主要业务活动中所获得的收入,如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
2. 其他业务收入:企业在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活动中所获得的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等。
3. 投资收益:企业通过投资所获得的收益,如股息、利息、红利等。
4. 营业外收入:企业在正常经营活动之外所获得的收入,如政府补助、罚款收入、捐赠收入等。
5. 转让财产收入:包括出售或转让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等所获得的收入。
6.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指企业从持有其他公司的股份所获得的收益。
7. 利息收入:企业因借款或投资而获得的利息收入。
8. 租金收入:企业出租资产(如房产、设备等)所获得的收入。
9.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企业因许可他人使用其知识产权或品牌等所获得的收入。
10. 受捐赠收入:企业接受他人或组织捐赠的收入。
11. 其他收入:包括非货币形式的收入,如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货、劳务及有关权益等,应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
需要注意的是,收入总额的计算不包括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不征税收入是指从企业所得税原理上讲应永久不列为征税范围的收入范畴,免税收入是指企业负有纳税义务,但根据社会经济政策目标的需要,可以在一定时间免予征税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