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分落户所需的材料因城市而异,但通常包括以下几类:
个人身份证明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居住证
有效居住证。
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房屋产权或不动产权证书。
房屋租赁备案证或其他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文件。
职业与学历证明
职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教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工程师证等。
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大学本科毕业证、硕士研究生毕业证等。
工作与社保证明
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
社保缴纳证明。
其他相关证明
婚姻状况材料,如结婚证、离婚证等。
家庭成员关系材料,如户籍档案资料、出生医学证明、亲子鉴定书等。
税收证明。
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
随迁子女材料,如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婚姻凭证等。
特殊情况补充材料
申请落户配偶、父母、子女所有或与本人共有住房的,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等亲属关系证明。
在直系亲属的住宅房屋积分落户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落户声明及直系亲属关系材料。
建议提前查阅所在城市的具体积分落户政策,以确保材料准备齐全且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