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劳动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作出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它是一种替代诉讼的争议解决方式,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劳动争议仲裁的特点:
审理时限短:
仲裁程序通常比法院诉讼要快。
专业化高:
劳动争议仲裁员需要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着重调解:
在作出裁决前,仲裁机构会尽力通过调解解决争议。
劳动争议仲裁的受案范围:
确认劳动关系的争议
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发生的争议
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人事争议
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方面的争议
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等争议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仲裁的程序:
1.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2. 调解不成或不愿调解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了劳动争议仲裁的具体程序、原则和受案范围。
以上信息概述了劳动争议仲裁的基本概念、特点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