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方式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定额结算
在工程开始前,甲乙双方根据工程量清单和相关定额定价,确定工程的总造价。
工程完成后,按照预先确定的价格进行结算。
优点:结算清晰、公正;缺点:可能因工程量变化导致最终结算价格与预计价格有所出入。
实际结算
在工程完成后,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结算。
优点: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缺点:结算过程复杂,需要对工程的每一部分进行详细测量和计算。
混合结算
结合定额结算和实际结算,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采取折中方式结算。
例如,对固定工程量采取定额结算,对变动较大的工程量采取实际结算。
总价包干
在工程开始前,甲乙双方确定一个总的工程造价,无论工程实际情况如何,都按照这个价格进行结算。
优点:简化结算流程;缺点:可能因工程量变化导致风险承担不均。
按月结算
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方法。
跨年度竣工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
竣工后一次结算
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12个月以内,或工程承包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实行每月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
分段结算
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
目标结算方式
在工程合同中,将承包工程的内容分解成不同的控制界面,以业主验收控制界面作为支付工程款的前提条件。
结算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
发包人和承包人可以结合具体工程的建设规模、工期长短、合同价款多少,选择其他结算方式。
这些结算方式各有优缺点,适用于不同的工程类型和实际情况。在选择工程结算方式时,应综合考虑工程的质量、工期、安全等因素,以确保结算的公正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