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饭店的工作证明需要包含以下内容:
员工个人信息:
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入职时间、担任职务等。
工作表现:
可以简要描述员工在工作期间的表现,如积极认真、勤奋负责、遵守岗位纪律等。
收入情况:
提供员工的月均收入总计,包括工资、津贴、奖金等,并注明已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合同情况:
如果员工已签订劳动合同,需注明合同期限。
单位信息:
包括单位名称、部门、联系电话等。
证明用途:
明确该证明仅用于报考职业资格证书或其他相关用途,不作其他用途。
单位公章:
证明需要加盖饭店的公章,以增加其法律效力。
备注:
可以添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如证明的有效期等。
兹证明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自_____年____月___日进入___餐厅,现在________担任_______职务。在职期间工作态度端正,无任何不良记录。
特此证明!
饭店名称(盖章)
____年__月__日
请注意,工作证明应当真实、准确地反映员工的工作情况和收入状况,并且只能用于指定的用途。如果需要用于其他目的,可能需要重新开具证明并确保内容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