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相关规定,以下用工形式通常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
实习生:
实习生通常与第三方教育机构存在归属关系,与企业签订的是实习协议而非劳动合同,因此不需要缴纳社保。
返聘退休人员:
已经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与企业之间形成劳务关系,不存在劳动关系,因此企业无需为其缴纳社保。
非全日制工:
非全日制工作人员,如临时工,与企业之间通常没有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而是以完成特定任务或项目为目的,因此不需要缴纳社保。
个体户外包企业业务人员:
个体户外包企业的业务人员,由于他们是为个体户工作,而个体户本身不需要为员工缴纳社保,所以这些人员也不需要缴纳社保。
劳务派遣人员:
劳务派遣人员是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实际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由实际用工单位支付工资,劳务派遣公司负责缴纳社保。
兼职人员:
兼职人员在不影响其主职工作的情况下从事第二职业,通常与兼职单位没有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因此不需要缴纳社保。
协保人员:
与原单位或再就业服务中心签订保留社保关系的三方协议的下岗职工,新单位招聘时只能签订劳务合同,不需要为其缴纳社保。
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的员工:
这些商事主体的员工,由于雇主本身就不需要缴纳社保,因此其员工也不需要缴纳社保。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上述用工形式通常不需要缴纳社保,但用人单位仍需履行其他法律义务,如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工资等。此外,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法律和具体合同条款而异,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咨询当地劳动法律专业人士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