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法院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进入法庭的人员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接受人身及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
遵守法庭纪律
不得携带照相机、录音机、摄像机以及武器、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入法庭。
法庭内保持肃静,不得喧哗、吸烟、随地吐痰或乱扔垃圾。
未经法庭允许,不得随意走动或进入审判区。
手机等通讯工具必须关闭。
身份登记与安检
需要进行身份登记并接受安全检查,禁止携带违禁物品如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等。
旁听要求
公民要求旁听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向法院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法院根据情况决定发放旁听证。
未成年人、精神病人、醉酒者及其他不宜旁听的人不得旁听公开审判。
特定职位要求
考法官需通过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备相应的学历和工作经验。
书记员等辅助人员需要具备相关专业背景或工作经验,通常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法警需要符合人民警察的标准,具备专科以上学历、无不良嗜好、无犯罪记录等。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法院的安全、秩序和公正性,同时也是对进入法院人员的基本素质和行为规范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