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需要调解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唤醒家庭责任感:
法院通过调解希望唤醒离婚者对家庭的责任感或眷恋感,从而更好地维护家庭稳定。
情感和道德补救:
调解是一种从情感和道德层面对婚姻的补救措施,帮助夫妻双方在情感上找到和解的可能性。
减轻法院负担:
调解程序较为灵活,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较低,能够迅速解决争议,减轻法院的工作负担。
案结事了:
调解能够达到和谐解决纠纷的效果,避免纠纷进一步恶化,实现案结事了。
保护隐私:
调解过程保密性强,有助于维护双方及家庭成员的尊严,避免公开庭审可能带来的尴尬和二次伤害。
促进和谐:
调解鼓励双方理性沟通,寻找双赢方案,有助于缓解对立情绪,为未来合作(如共同抚养子女)奠定良好基础。
法制宣传教育:
在诉讼过程中进行调解,有利于对当事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指导工作,妥善、慎重地处理离婚案件。
自愿和合法原则:
法院在调解时必须坚持自愿和合法的原则,确保调解结果符合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的意愿。
明确权利义务:
通过调解,双方当事人能够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自觉承担家庭责任,降低离婚率,确保社会稳定。
提高判案质量:
调解无效时,法院才会判决离婚,这给当事人一个感情缓冲区,有助于提高法院的判案质量。
综上所述,起诉离婚需要调解的原因在于其能够从多个层面促进夫妻和解,维护家庭稳定,并确保法律程序的公正和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