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二胎准生证需要以下材料:
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户主页和夫妻双方页。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再婚或复婚家庭,需要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的判决书。
生育申请表,需要在女方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领取并盖章。
第一胎的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生育指标原件(如适用)。
再生育申请审批表和 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当事人情况调查表。
夫妻双方存档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外省市户籍的需提供外省市户籍地出具有效期内(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三级婚育情况证明。
女方为军人的,须提供女方部队师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女方婚育情况证明。
第二个子女已经出生的,须提交该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依法收养过子女的,需要提交西城区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不孕症诊断证明。
一孩病残的,需要提交西城区病残儿医学专家鉴定组开具北京市区(县)病残儿医学鉴定结论通知书。
夫妻双方红底照片1寸,各一张。
男女双方婚育证明(双方所在单位或社区开具)。
解除婚姻关系的有关证明(如离婚证及判决书、调解书、协议书等),适用于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且该子女为病残儿的情况。
男到独女户或者双女户家结婚落户的,应提供男方的户籍迁移证(或者户口本)及女方的独生子女证明或者双女户证明。
夫妻一方属非遗传性残疾,失去正常劳动能力的,应提供本人残疾鉴定证明及本人残疾证。
建议提前咨询当地计生部门,了解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办理二胎准生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