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年假的条件主要包括:
连续工作1年以上:
职工必须连续工作1年以上才能享受带薪年休假。这里的“连续工作1年”是指职工在所有单位的工作时间总和达到1年,而不是指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1年。
累计工作年限:
职工根据累计工作年限享受不同天数的带薪年休假。具体天数为:
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工作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无特殊情况:
职工在享受年休假时,一般不应处于《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所列的特殊情况,这些情况包括:
依法享受寒暑假且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
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未扣工资;
请病假累计达到一定天数。
单位安排:
单位应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的年休假。年休假可以在1个年度内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但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如果因工作需要跨年度安排,必须经职工本人同意。
工资报酬:
如果单位未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必须按照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如果单位既不安排年休假又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将受到相应的法律处罚。
综上所述,要想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需满足连续工作1年以上、累计工作年限符合规定,且不存在上述特殊情况,同时单位应合理安排年休假并给予相应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