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病退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这些条件包括: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
劳动者必须已经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且按规定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费。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劳动者因病或非因工致残,需要经过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已经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缴费年限要求
劳动者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累计满15年及其以上,其中实际缴费年限不得低于5年。
年龄要求
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对于因病退职鉴定,年龄限制不受此约束。
其他条件
申请人必须是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保留企业职工身份的参保人员。
申请人必须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和鉴定材料,如住院病历、医疗费报销凭证等。
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材料
职工需要准备包括职工身份证、个人档案、退休审批表、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医务技术鉴定结论等。
企业或档案保管单位需对职工的人事档案等病退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符合所有条件。
公示
审核通过后,企业需将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10天,以确保无异议。
劳动能力鉴定
申请人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鉴定时必须是在医疗期满或病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
审批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后,由人社局审查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并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
注意事项
病退是一项严肃的决定,申请前请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提供的医疗证明和鉴定结果必须能够充分证明申请人已经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办理病退前,建议咨询当地人社局或相关部门,了解详细的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