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如果当事人委托律师代理,需要提供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律师执业证。
当事人身份证明
需要提供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护照等。
起诉状和证据材料
原告的起诉状和证据材料,被告的答辩状和证据材料。
纠纷相关材料
纠纷涉及的合同、协议、证明、票据等相关材料。
诉讼保全材料
如果需要申请诉讼保全,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例如保全申请书、担保措施证明等。
其他相关文件
起诉状的基本要求是原、被告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真实、具体、清楚,诉讼请求明确合法,并应当在起诉状中简明陈述案件事实及起诉理由。如果是公民个人起诉的,应当在起诉状落款处由起诉人签名,如果是由公司法人单位起诉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身份证明文件办理立案手续时,还应当向法院提供证明起诉人身份的材料。起诉人如果是公民的,应向法院提供起诉人个人的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二代身份证需要复印正反两面)。起诉人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向法院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证照或批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证据材料办理立案手续时,还得提供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并制作证据清单,所有证据材料应当编好页码及证据序列号。
委托律师的话,需要提交委托手续如:律所公函、授权委托书。
其他与案件有关的材料。
建议您根据具体案件类型和法院要求,仔细准备上述材料,以确保立案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