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标准可以根据不同的场景和用途而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结算标准:
服役期满的义务兵和军士退役费结算标准
退伍补助费:每人2000元,服役1年(含)以下的,按一半发给,1年以上的,全额发给。
一次性退役金:每服役一年发放4500元,加上立功受奖增发部分。具体增发比例根据获得的勋章、荣誉称号或表彰奖励而定。
离队下月津贴:参照当月津贴标准领发,约为1200元。
军人职业年金:按本人退出现役时当年下士月缴费工资起点标准的12%乘以服现役月数计算,其中8%作为单位缴费,4%作为个人缴费。
医疗补助费:对于患有慢性病的义务兵,经团以上单位卫生部门批准,发放医疗补助费。
工程结算标准
计量标准:包括长度、面积、体积、重量、时间等。
折旧标准:用于反映设备和机械在工程中的使用情况。
价格标准:包括材料、设备、劳务等的定价标准,可以是市场标准或企业标准。
临时工工资结算标准
同工同酬:临时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同岗位正式工的工资。
最低工资标准:临时工的工资数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支付周期: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一般结算原则
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结算当事人必须依照双方约定依法承担义务和履行权利。
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原则:维护存款人对存款资金的所有权和自主权。
银行不垫款原则:银行不垫款进行支付结算。
工程款结算依据和标准
合同约定的计价标准或计价方法:尊重合同当事人的约定,按合同执行。
当地建设主管行政部门发布的计价标准或计价方法:在合同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时,可参照当地标准。
这些标准在不同的应用场景下有不同的具体内容和应用方法,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