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满18岁的人想要改名字,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准备材料
本人书写的改名申请书。
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如有工作单位,需提供单位证明。
改名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例如,如果是因收养关系变更姓氏,则需要提供收养证明。
提交申请
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证窗口或派出所提交申请,并填写申请表格。
将准备好的材料一并交给负责户籍管理的民警。
审核过程
派出所受理申请后,会出具关于有无犯罪记录以及失信记录等的报告,并将报告及材料呈报给上级公安机关审核。
审核通过后,需要回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新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额外注意事项
改名申请通常需要得到本人的明确同意,并且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成年人改名要满足以下条件: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理由要充分,并且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如果改名涉及到更改性别,则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且需要经过公证。
通过以上步骤,已满18岁的人可以顺利完成姓名变更登记。建议在办理过程中保持耐心,并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