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翻学生书包的行为在法律上属于侵犯隐私权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未经允许翻别人书包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因此,保安翻学生书包的行为,如果情节较轻,可能会受到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的处罚;如果情节较重,则可能会受到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保安的行为构成犯罪,则可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受到更严厉的刑事处罚,包括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建议在处理此类事件时,应遵循法律规定,尊重个人隐私权,并采取适当的措施来处理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