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法律体系中,侵权责任的认定主要遵循以下三项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
这是侵权责任的一般原则,意味着只有当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故意或过失)时,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举证责任在过错责任原则下是由受害人承担的,即受害人需要证明侵权人存在过错、实施了侵权行为、存在损害后果以及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该原则是指法律推定行为人有过错,除非行为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举证责任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下是倒置的,即被侵权人只需证明侵害行为、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而侵权人需要证明其没有过错。
无过错责任原则
也称为严格责任原则,意味着无论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只要其行为造成了他人损害,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无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法律明确规定的特定情形,例如环境污染、高度危险作业、产品不合格等情况。
此外,还存在一种公平责任原则,适用于双方当事人均无过错,但损害结果显失公平的情况,此时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和公平观念,要求当事人分担损失。
在具体案件中,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和法律规定,选择适用的归责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