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丢失后,应到 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进行补办。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如下:
所需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机动车驾驶证等)。
近期数码照片图像号。
居住地址证明、就业或就读证明等相关材料。
补办流程
到现居住地的受理点填写《市居住证补办换领变更更正信息申请表》。
提交申请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经受理点工作人员审核材料、缴费后,取得办证回执。
按预约日期凭回执领取新的居住证。
费用
补办居住证需要缴纳工本费,费用标准为每证15元。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丢失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换领、补领手续。
建议您尽快携带所需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社区服务机构办理补办手续,以免影响您的正常生活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