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薪金的纳税方法如下:
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扣缴义务人在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需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逐月办理扣缴申报。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累计收入 - 累计免税收入 - 累计减除费用 - 累计专项扣除 - 累计专项附加扣除 - 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个人按照国家或省级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三险一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超过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根据个人收入的不同而有所变化。目前,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为每月5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 = 工资薪金所得 - “五险一金” - 扣除数(5000元)。
根据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不同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进行计算,具体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下:
| 工资范围(元)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元) |
| -------------- | --------- | ---------------- |
| 5000-8000 | 3 | 0|
| 8000-17000 | 10| 210 |
| 17000-30000 | 20| 1410 |
| 30000-40000 | 25| 2660 |
| 60000-85000 | 35| 5510 |
| 85000以上 | 45| 18190|
申报和缴纳
扣缴义务人需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十五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所得的所有个人的有关信息、支付所得数额、扣除事项和数额、扣缴税款的具体数额和总额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资料。
建议:
居民个人应确保其所在单位按时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并了解自己的应纳税所得额和适用税率,以便准确计算和申报税款。
如果对工资薪金纳税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或税务机关,以获取更详细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