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传真方式签订协议,可以参照以下步骤进行:
扫描合同并传输
一方将需要签署的合同扫描成电子版,并通过电话传输给对方。
对方签订并回传
接收方收到合同后,在合同上签名或盖章,并通过传真将签署后的合同回传给发送方。
双方确认
发送方收到回传签名的合同后,进行最终的确认,确保合同内容无误。
保留证据
双方应收集并保留所有相关的证据,如传真件、信函、电话录音、电子邮件等,以证明合同是通过传真方式签订的。
补签书面确认书
如果双方同意,可以通过信函邮寄一份书面确认书,明确双方通过传真方式签订合同的事实,并确认合同的内容和条款。
确定签订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二条,如果合同有约定的签订地点,则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没有约定,则以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签订地,若没有主营业地,则为收件人的住所地。
通过以上步骤,双方可以完成通过传真的方式签订协议,并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