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资金模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监控模式
集团对下属企业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控。
对成员单位的收入户资金进行归集,成员单位使用资金需通过集团下拨。
结算中心模式
企业成立结算中心,各单位在结算中心开设内部户。
结算中心统一调配全集团资金,负责银行财务公司的运作。
委托贷款
由委托人(包括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及个人等)提供资金。
确定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由金融机构代办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金融机构仅收取手续费,风险由委托人承担。
债权转让
合同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例如,A公司将其对B公司的债权转让给C公司,转让对价为100万元及利息。
信托贷款
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
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处分。
自然人替身模式
企业和公民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依法受法律保护。
存单质押担保贷款模式
与银行贷款相结合的模式,通过存单质押获得贷款。
银行贷款
银行是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渠道,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和专项贷款三类。
股票筹资
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金,股票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筹资风险较小。
债券融资
企业发行债券,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债券持有人不参与企业经营管理,但有权按期收回本息。
融资租赁
包括直接购买租赁、售出后回租及杠杆租赁等多种形式,通过融资与融物的结合,提高企业筹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