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假释考验期满后,发现罪犯有漏罪未宣判,处理方式如下:
不再撤销假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罪犯在假释考验期满后被发现还有漏罪,则不再撤销已经授予的假释,即之前的假释仍然有效。
单独处理漏罪:
对于在假释考验期满后发现的漏罪,法院会在考虑追诉时效的前提下,对该罪进行单独的审理和判决。
这种做法旨在保护罪犯的人身权益,避免因之前的假释而被撤销,同时确保司法的公正和公平。
建议
对于在假释考验期满后发现漏罪的情况,建议相关司法机关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确保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同时,罪犯也应当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漏罪情况,以争取宽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