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的变造是指 无权变更票据记载事项的人,擅自变更票据上的(除签章外)的记载事项的行为。变造行为通常包括涂改、挖补、拼接等手段,旨在歪曲事实真相或冒充原本原件。
变造票据的主要特点如下:
无权变更:
变造人没有合法变更票据内容的权利。
变更内容:
变造涉及的是票据上除签章以外的其他记载事项,如金额、到期日、持票人名称等。
法律后果:
变造票据是一种违法行为,变造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票据效力:
虽然变造后的票据在形式上仍然有效,但变造行为本身不影响原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在变造之前签章的人对原记载事项负责,在变造之后签章的人对变造后的记载事项负责。
综上所述,票据变造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损害了票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还破坏了票据市场的正常秩序。因此,应严格遵守票据法规定,防止票据变造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