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降价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降低利润:
投标人可以通过调整自己的预期利润来降低投标价格。这通常涉及准备两个或更多的价格,一个用于一般情况,另一个用于应对竞争激烈的环境。在需要降价时,可以选择较低的价格来减少利润。
降低经营管理费:
经营管理费用作为间接成本,也可以通过调整来降低投标价格。投标人可以通过优化管理流程、减少开支等方式来降低这部分费用。
降低预备系数:
在投标作价时,投标人通常会预先设定一个未来可能降低的系数。如果实际开标后的情况需要降价,可以通过调整这个系数来实现。
补充优惠条件:
除了价格之外,投标人还可以通过缩短工期、提高工程质量、降低支付条件要求、提出新条件、新工艺、新施工方案、新材料和新设备等来争取招标人的赞许,从而提高中标的机会。
突然降价法:
在投标过程中,可以先按一般情况报价,表现出对工程兴趣不大的样子,然后在投标截止前突然降低价格,以达到出奇制胜的效果。
不平衡报价法:
对施工方案实施可能性大的部分报高价,对实施可能性小的部分报低价。例如,在某个工程中,由于某些因素(如公安部门不批准爆破),原设计方案的报价较低,但实际施工中需要采用其他方法,这时可以通过不平衡报价法调整工程量表内的各项单价或价格,以期取得更高的效益。
先亏后盈法:
在投标时故意降低某些部分的报价,以吸引招标人,提高中标率。在签订合同后,再通过调整其他部分的报价或工程量来实现盈利。
需要注意的是,降价应该适当,既要考虑中标的机会,也要确保不损害自己的根本利益。同时,要摸清招标人的意图,避免因为降价幅度过大而影响投标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