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的侦查制度因各国法律体系、历史背景、文化传统等因素而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主要国家的侦查制度概述:
英国的犯罪侦查制度
历史沿革:包括警务官、大陪审团、验尸官、郡长(司法行政官)、治安法官、检察官、私人侦探和警察等。
组织制度:中央警务管理机关、地方警察机构、专门警察机构、私人侦探机构。
程序制度:案件侦查的程序规则,如珍妮母女被杀案的侦破过程。
人事制度:选拔、培训、晋升侦查人员。
美国的犯罪侦查制度
历史沿革:大陪审团、验尸官、检察官、警察、私人侦探。
组织制度:警察机构(联邦、州、地方三级)、检察机构。
程序制度:案件侦查的基本程序、主要措施、不同主体犯罪侦查活动。
侦查主体:包括警察机关、检察机关等国家执法机关和个人、民间机构、社会团体。
日本的任意侦查种类
调查传唤:被疑人或知情人。
任意同行:侦查机关与被疑人或知情人共同前往警局。
提交书面材料:被疑人或知情人书面报告。
委托鉴定:专家对特定事项进行鉴定。
现场检查:侦查人员对犯罪现场进行检查。
拍照录像:记录现场情况。
诱惑侦查:侦查人员通过诱惑手段收集证据。
中国的侦查制度分类
英美法系侦查制度:受当事人主义诉讼观念影响,弹劾式特点。
大陆法系侦查制度:职权主义诉讼观念,集中型侦查与分散型侦查。
社会主义法系侦查制度:职权主义诉讼观念,集中型侦查与分散型侦查。
这些制度各有特点,但都旨在确保犯罪侦查的有效性和公正性。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信息,请告诉我具体想了解哪个国家的侦查制度,或者您有其他问题需要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