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通常包括以下证件:
《国有土地使用证》:
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性文件。
《房屋所有权证》:
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权利人的法定凭证,权利人依法凭证行使房屋的所有权。
《土地使用权证》:
又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房地产权证书》:
有些地方可能是由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统一开具的,确认房屋和土地的整体所有权。
《房屋共有权证》:
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权利人的法定凭证,证明共有关系。
《房屋他项权证》:
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证明他项权利。
契税证:
显示买房时交的契税数额,作为缴税证明。
他项权证:
在银行抵押时由房管局出具,用于在无法还款时进行房屋查封、拍卖等处理。
这些证件共同确认了房屋的合法性、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及其他相关权利,是房屋交易和登记的重要依据。建议在购买房产时,仔细查验这些证件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以确保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