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需要交纳的税费包括以下几项:
耕地占用税:
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按每亩1万元计算。
征地管理费:
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
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
平均每亩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该费用已包含在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中。
耕地开垦费:
该费用已包含在土地征收补偿费用中。
契税:
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宅的,契税暂统一下调至1%;购买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的房屋,按照总房价的1.5%缴纳;购买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120平方米以上部分按照3%的比例缴纳,120平方米以下部分仍按照1.5%的比例缴纳。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维修基金:
按照总房价的2%交纳。
房屋产权登记费:
按照每套房屋80元的价格交纳。
房屋所有权证:
所有权证每件4元。
企业所得税:
企业从政府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如没有重置或改良固定资产、技术改造或购置其他固定资产的计划或立项报告,应并入应纳税所得税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
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但拆迁补偿费属于货币收入,应按照规定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营业税及附加:
土地使用权转让方需按转让价与购置价的差价缴纳5%的营业税,以及按缴纳的营业税缴纳7%的城建税和3%的教育费附加。
城镇土地使用税:
企业征用国有土地,要缴纳土地使用税,具体按照企业实际占用土地面积来计算,有些情况下免于征收。
建议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详细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专业税务顾问,以确保合规并最大限度地减少税费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