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户口的迁入条件如下:
海外留学归国
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学历及职称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
具有二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的人员。
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的人员。
社保及年龄
具有大专学历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人员。
具有大专学历且年龄超过35周岁,但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的人员。
具有中专学历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人员。
职业资格
具有二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的人员。
就业及投资
经有关部门批准调动的干部职工和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引进的各类人才、高校毕业生。
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批准接收安置的军队退役军人含转业干部、离退休人员及随迁家属子女。
经驻锡部队师、旅级以上政治部门批准的军队干部随军家属。
经国家、省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录取的本市高校及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在读学生。
经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引进的教练员、运动员。
在本市有所有权住宅的无锡市户籍人员父母、子女和配偶投靠落户的人员。
原本市户籍的高校及职业院校、技工学校毕业生。
在本市有所有权住宅的原无锡籍离退休人员。
租赁及购房
租房落户:在无锡市有经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租赁住宅,且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并申领《江苏省居住证》均满5年的人员。
购房落户:
住房54平方米以上,社保和居住证满1年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