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障儿童包括以下几类:
智力残疾儿童:
这类儿童在生长发育时期(18岁以前)智力发育低于同龄儿童的平均水平,并伴有明显的社会生活适应能力困难。
听力残疾儿童:
这类儿童存在听力减退或缺失的情况,可能包括全聋、重听、弱听等。
视力残疾儿童:
这类儿童存在视力减退或缺失的情况,可能包括全盲、低视力、弱视、白化病等。
肢体残疾儿童:
这类儿童存在身体某部分发育不全、缺失或功能受限的情况,可能包括脑瘫、小儿麻痹后遗症、后天创伤性肢残等。
言语障碍儿童:
这类儿童在言语表达或理解方面存在困难。
情绪和行为障碍儿童:
这类儿童在情绪调节和行为控制方面存在困难。
多重残疾儿童:
这类儿童同时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残疾情况。
孤独症谱系障碍儿童:
这类儿童与生俱来或发病于婴幼儿时期,以社交沟通障碍、狭隘的兴趣、重复刻板行为以及感知觉异常为核心特征。
学习障碍儿童:
这类儿童在学习能力方面存在障碍,可能包括阅读障碍、写作障碍、数学障碍等。
社会行为障碍儿童:
这类儿童在社会交往和行为控制方面存在障碍。
情绪障碍儿童:
这类儿童在情绪管理方面存在困难。
其他健康障碍儿童:
这类儿童存在其他健康问题,可能影响其正常生活和学习。
这些分类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和支持不同类型的残障儿童,为他们提供适当的教育、康复和社会服务。建议根据具体儿童的残障类型和需求,制定个性化的教育和支持计划。